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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31
因缘劫 - [原创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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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凌晨一点,我还坐在那家名字叫做“Because You Live”的通宵营业咖啡厅里。偌大的,环境幽雅的空间里,只有我和另外两人,一共三个客人。
我在等人。
快两点的时候,天空忽然下起了雪。
我坐在犹如一整面墙壁般的钢化玻璃大窗前,仰着脸看细碎的雪花被风吹成侧倾的斜面纷扬而下。半小时以后,雪越下越大,一大片一大片,扯絮似的。
服务生在给我续第五杯咖啡的时候,忍不住对我说:“今天天气不好,您等的人大概不会来了。”
我友好的对他微笑,因为他实在是个长的很不错的男孩子。“不会的。她一定会来的。”
外面的雪下的更大了,像是兜头洒下的棉花,一天一地,稠密的让人窒息。马路上雪也积有了一定的厚度,建筑外墙边的照景灯还亮着,照在雪上莹莹反光,蓝幽幽的。
他对我的肯定很是置疑。
我好整以暇的笑笑。即使天气如此恶劣,我也依然相信我等的那个人会来。因为她就是个那样的女子。言出必行。
刚端起新注满咖啡的杯子,视域中,漫天飞舞的雪片里便出现一个高挑的身影。
“看,她不是来了吗。”我挑唇。
年轻的侍者礼貌的退下。
风雪中的那一抹孤影,正是我要等的人。
高雅精巧的盘发。一件黑白灰三色相间长及脚踝的水貂皮草大衣。如此大雪的寒冷天气里,她穿着的是一双细带子镶水钻的高跟皮凉鞋。
赤裸着脚,脚指甲盖上涂浓熏紫色的指甲油。细细的鞋跟深深陷入积雪中,雪几乎盖过她的脚背。一种怪异的美感,却与她这个人很是相得益彰。
“抱歉,我来的太晚了,皇上。”她进门,熟稔的叫我的绰号。“等很久了吧?新年快乐。过年还把你给叫出来。”
“新年快乐。”我无所谓的耸肩,“反正我也是一个人,更何况新年有你这么个大名人大美女陪我过,我高兴还来不及。”
“你的嘴呀!真是死性难改。”她由衷的绽开笑颜。
我却看见她脸上精致妆容的下面,有一层遮掩不去的青灰色的疲倦。
我等的这个女子,她叫洛丽塔(LOLITA)。我知道这一定不是她本来的名字,至于她本来叫什么,她从不说,我也从不问。
有时候一个人叫什么,并不只是一个方便别人记忆的符号。符号的下面往往隐藏着一段过往,是一场经历,或者某些回忆的标记。又或者代表着内心深处的一种期冀。
“集团内部的新年酒会结束以后,高层干部们非拉着我出去接着庆贺,一直闹到刚才他们才肯放人。”
“是该好好庆贺。你们盛华年集团的股票在纳斯达克不仅成功上市,而且一上市即创下当日收盘的最高指数,每股盈利0。134美分。上市的这一个月里,指数每日都在飙升,连华尔街日报都在惊呼。这可真是个奇迹。”我感到不可思议,“这样下去,只怕你们集团里连清洁工大妈都会变成百万富翁吧?”
与我一脸的惊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洛丽塔的淡漠。她这个盛华年的总裁好像一点也不觉得欣喜,仿佛这些统统与她无关。
她一边向我走来,一边将身上奢华的皮草大衣脱下。
“我受够了这件该死的大衣!一整个晚上,它让我不敢呼吸!”
上等的水貂皮大衣茸毛丰密,表面水光潋滟,犹如极品的绸缎,价值不菲。她脱掉却弃如敝履,手一扬,丢在了隔壁空着的座位里。满脸的厌恶,无法压制。
“好像那些单纯无知的生命依然附在这些皮毛上,我甚至能够感受到它们的痛苦和呼吸!”
我瞄了眼那件大衣。皮毛是极品,仿佛依然存有活生生的生命,似乎下一秒就会变成活物从座位里蹿出来。
因为写小说的缘故,我经常要查很多杂七杂八的资料,我知道动物皮毛是分活皮和死皮的。上等的,价格昂贵的皮草上的皮毛,往往是在它们还活着的时候直接从身上剥下来的。这样活着从动物身上剥下的皮,无论存放多久,皮子依然具有它生前的灵性。曾经看到过这样的报道和照片,经过人工圈养至成熟的狐狸和貂们,被倒挂在铁钩子上,饲主用尖而锋利的刀,活生生的剥着它们的皮。血淋淋的残酷。透过文字和图片,仿佛能够听到那些单纯无知的生命发自灵魂的惨嚎。
奢华的皮草大衣,惨绝人寰的美丽。
“他送你的?”
洛丽塔淡淡看我一眼,唇角畔浮现一抹讥讽的笑意。“这样的东西不是他买的,我自己决不会买,这根本就不是我喜欢的东西。”她笑喷出冷哼声,“我喜欢什么他才不会在意,他只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只按照自己的喜好随便安置在别人身上,变成他喜欢的调调。”
她说的那个人,确实如此。强势、霸道,不容转圜。犹如俯瞰众生的神灵,站在至高处,你只能仰望却无法触及。有时冷酷的不近人情,犹如独裁的君主。
她在大衣里只穿了条薄薄的桃红色丝绸长裙,纤侬合体。裙身上有细巧的金线和珠片做装饰,衣袂曳动间,带起淡淡的幽香,摄人心扉。
冰冷的华丽。像是盛开在冰原另一端的幽丽的花,令人惊艳仰慕,却不敢靠近。
曾经洛丽塔就给我这样的感觉。
那时候我才刚刚认识她,她是我采访的对象。我那时在一家还比较有名气的财经杂志社当记者。当年她以二十六岁的花样年纪,被任命为盛华年集团总部的副总经理,这在商界内外引起巨大的反应。
引起大众高强度关注的,不是她这个妙龄女子具不具备升任一家如此大的集团公司的副总经理那样的实力。众人所关注的目光都集中在她与盛华年执行总裁盛定天的关系上。
那时候盛华年集团的总裁盛定天已经四十出头的年纪了,而且还是个有家世的男人。
八卦杂志上各种小道消息漫天飞,最常见的版本是说她与盛定天存在着某种暧昧的关系,她是一个凭借着姿色和媚功出位的,极具心机的物质女郎。
如果没有那一次对她的采访,我也许会随大流的相信她就是那样一个女子。毕竟,如今社会里有太多这样的女子,她们每天都在为大众提供着或一步登天,或凄凉收场的精彩故事。那是三年前的一个秋天,杂志社的高层领导好不容易才通过关系安排了对洛丽塔的专访,这个艰巨的任务恰恰就落在文笔最好的我身上。
因为洛丽塔很忙,所以约定见面的地点就在她午休时常去的咖啡厅。就是这家咖啡厅。
美丽心灵。
后来我问她为什么喜欢这家离她办公地点又远,装饰和品调只属一般的咖啡厅,洛丽塔回答只是喜欢它的名字。她当时眼睛里面全是粗涩的沧桑。
如同我第一眼见到她时一样,她美丽的眼睛里毫无年轻人的神采。淡如清冰一般。仿佛沧海桑田的转换,世间万物的轮回,皆已被她看尽。
我的心猛的一撼。
如此的冷漠与超脱,这是对生活的漠视,还是不愿审视内心,刻意回避记忆的伪装?或者,是做为对世俗生活的旁观者,清醒的冷漠?
亦或者、内心世界早已经犹如沧海寂灭。心如死灰。因为已经无可眷恋,所以再也不能打动。
这样的一个女子,犹如混浊的深渊之水,定有着常人难以深入,无法探询的经历与遭遇。
就从那一眼开始,我对她有种莫名的好感与兴趣。也许这源于我职业的敏感,我知道她这个人会比任何一本书都精彩。
因为洛丽塔时间有限,我对她的专访无法一次完成,于是分成了很多次。随着一次次的访问,我与她渐渐熟络,但她实在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这么一个妙龄的女子,讲起话来滴水不漏。每一句话都是模棱两可的,可进亦可退,你完全找不到一点瑕疵。她把自己武装的严实,除了她愿意透露给你的信息,其他的任你如何诱导,也绝不流露一丝一毫。
如同她美丽的略带幽蓝色的眼瞳。
洛丽塔的眼瞳犹如镜面,你只能在上面看见自己。
专访进行了半年,我和洛丽塔因为这个因缘而结识,而成为了清淡如水的朋友。
她选择我成为她少之又少的朋友的原因很简单,她说:“皇上,你是个人畜无害的人。除了写文章,其他方面你又懒又笨。”
我翻着白眼说,“我可以把你这话理解为莫大的赞美。”
于是她笑起来。
洛丽塔笑的时候从来不发出声音,她的笑容里隐含很多种表情。因为她从来没有一刻放松过戒备,对于一切的戒备。虽然在面对我的时候,她是轻松的。但这并不表示她对我这样一个“无害”的人毫无戒心。
咖啡厅里暖气虽然十足,但她身上的瑰丽长裙实在单薄,我能看见她手臂的皮肤上,已经冒出了一粒一粒的小疙瘩。
给她叫了一份皇家咖啡,又把我脱掉的外套披在她瘦削的肩上。
我把衣服给她披好,她忽然按住我放在她肩膀上的手,仰着头,幽蓝的仿佛夜空下大海般的眼眸对着我,美丽的色泽里面潜藏无尽的忧伤。“对不起,叫你出来却连新年礼物都没有准备。”
“过年的时候你能惦记着我,这就是最好的礼物,朋友。”我这么说的时候,看到她有些动容,因为她能够感受到我言语里的真诚。
“皇上,我们认识已经三年了,不,过了今天就是四年了。”洛丽塔忽然说。“我知道,你一直对我的故事很感兴趣,有很多次你运用记者问话的技巧,想要探询我的内心。我真的就这么让你好奇吗?”
“是的。”我诚实的回答。拍拍她的手,回到自己的位子坐下。“任何一个喜欢写故事的人,都会被内心世界隐藏着故事的人所吸引,两者之间仿佛具有磁石般的牵引力。”
洛丽塔点点头,“我就欣赏你的真诚和真实。那么好吧,”她双手指尖轻轻抵在一起,胳膊肘撑在桌面上,足以洞悉一切的双眼凝定在我脸上。“我就把我的故事统统都告诉你,就算是我送给你的,我们相识四年的新年礼物。”
“洛丽塔,为什么?”我心里升起一股捉摸不定的预感。说不清是好还是坏,却让我隐然难安。
“因为我忽然想要告诉你。”她停了下,直到侍者把燃烧着火焰的咖啡放下离开以后,才又接着说,“心里面积压的东西太多的话,人迟早要崩溃——这话是你以前说的,我觉得很对。”
我想想,无可反驳,只是心里缥缈的难以捕捉的某种预感还是让我有些不舒服。毕竟、洛丽塔这样的女子,所说的任何一句话,做的任何一个动作,都是别有深意的,她从来不做没有价值的事情,平时连一句多余的话都不愿意说。就是这样的她,忽然之间愿意敞开心扉,把自己的过往毫无隐讳的讲述给我听,让人不得不疑惑。
但是洛丽塔已经开始了她娓娓的讲述——
“我的故事要从我十五岁那一年说起。” 一十五岁那一年,是我第一次遇到他。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他的出现是预示着一个将会伴随我终身的劫。也正是从那一年开始,我的名字变成了LOLITA。
他就是我命中的业障,无论我怎样努力,都不能破除。犹如血肉纠缠,不依不饶,无法摆脱,亦不能摆脱。
盛定天,天注定他就是我宿命里盘踞的妖魔。
他不仅吸纳吞噬着我的青春,我的心力,更多的是我的生命。他像一支生长在我心脏上面的,美丽的、妖异的、硕大的、有毒的花。如果我将他拔除,他盘踞渗透在我心脏中的根须,必将会撕裂我的心,把我整个人生生的拆掉,支离破散。
我跟他,从相识的那天起,已经注定了要上演一场不一般的戏。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如果不是爱情,只能说是一场无法逃避的劫数。如果这是爱情,也是残酷而另类的爱情。因为它从没有一天是温存而甜蜜的。
认识盛定天是在我十五岁那年的夏天。那年夏天,我的母亲,曾经有名的电影明星任倩倩,嫁给了盛定天的父亲盛华年。我母亲成了他的第三任继母,而他,则成了我的哥哥。
这是我美丽母亲的第四次婚姻,她一次比一次把自己嫁的更高。从我的生身父亲算起,她先后嫁给过编剧,导演和投资商。而这一次是大财阀。她嫁的人的年纪也一次比一次大。盛华年就比我母亲大了整整三十岁。而盛定天大我十五岁。
母亲与盛华年的婚礼空前的奢华盛大,来的客人不是国际政要,就是商贾巨富,每一个都是重量级的。举行婚礼的地点是盛华年新送给我母亲的豪华别墅,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世界一流的,不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贵的。别墅里处处衣香鬓影,母亲挽着盛华年的胳膊,犹如穿花的蝴蝶,姿态优雅的穿行在人群里,不时与人碰杯。
她是天生适合这种场合,这样应酬的女人。不仅长相异常美丽,美丽到仿佛带着一股妖气,而且还八面玲珑,长袖善舞。最主要的是她无比的热爱这种豪华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她如鱼得水,一旦失去这样的生活,她会死。
整个别墅里的人,除了母亲,我的新继父和家里的仆人以外,没有人知道我是谁。因为我那美丽的母亲从来没有向外界公布过我这个女儿的存在,而我也是从半年前才开始到她身边生活的。原因是我那郁郁不得志的编剧父亲,在一次酗酒之后出了交通事故,一命呜呼了。不得已,还未满十八岁的我,只好来投奔自己的生身母亲,这个世界上仅剩的唯一的亲人。
虽然她是生我的母亲,但我跟她并不亲近,有的只是疏离,甚至是厌恶。
没错,我的母亲厌恶我,从我见她第一面时,通过她看的的眼神就知道了。也不知道我上辈子做了什么坏事,这一世本应该是与我最亲的双亲没有一个爱我疼我的,都把我当做仇敌一样看待。
母亲对我的厌恶与父亲对我的厌恶是不一样的。父亲厌恶我,是因为他总是能在我的身上看到母亲当年的影子。他太爱母亲了,以至于在被母亲抛弃之后,这份深重的爱就转变为了滔滔不绝的恨意。从小到大,我无数次的在他烂醉后,听他絮絮叨叨的讲述当年与母亲相处时的点点滴滴。这种讲述发展到最后往往变成犹如泼妇一般的咒骂,并且伴随着砸东西的声音。
如果这个时候他看见我,就会像发疯一样扑上来揪着我的头发,对我劈头盖脸的挥舞拳头,嘴里喊的都是母亲的名。
我小点的时候,每次父亲酒醒来看见遍体鳞伤的我,都会抱着我哭,一个劲儿的向我道歉,并发誓不会再有下一次。但过不了两三天,同样的戏码就又会再度上演。然后他再道歉,再发誓……周而复始。
我长大一些以后,只要看见父亲拿起酒瓶子就转身走进自己房间把门紧锁,或者干脆躲到外面去,任他一个人在家里为所欲为。即使他把房子点了,或把家拆了,那也与我无关。那个家对我来说,早已毫无任何意义,只是一个不得不暂时栖息的地方而已。或早或晚,我是要离开的。永远的离开。
在我躲出去的那段时间里,常常有个人陪伴着我。他是唯一带给我温暖感觉的人。他叫聂远,与我同住在一个大院里,是个比我大三岁的男孩子。有一双温和清澈的眼睛。我似乎天生就是个敏感的人,虽然聂远从为对我流露过什么,但我就是知道他喜欢我。如果他不喜欢我,他的眼睛里就不会有疼惜。
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母亲也如此深的厌恶我。
十五年来,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她与第三任丈夫离婚后获得的豪华公寓里。我带着简单的行李,被社会福利部门的工作人员带领着走进她的屋门。
“天呐!任小姐,您本人比荧幕上和照片上还要美丽!上帝真是太不公平了,把您塑造的这么完美,还让不让我们活啦!”一进门,社会福利部的工作人员就夸张的大呼小叫。
“你太夸奖了,呵呵。”
母亲谦虚的笑,但我知道她心里一定极其受用,乐开了花。但那位工作人员接下来的话却让她脸上的笑意全失。
“您女儿的容貌集中了您和她父亲所有的优点,绝对的一个小美人坯子,才这么小就美的让人不可思议。”
我就站在那位工作人员身旁,母亲眼里的笑意与温度从有至无,皆被我收进眼底。我眼看着她那美丽的黑如点漆的眼瞳,一点一点退去颜色,变成两丸幽寒的冰。
她看着我,不是那种与亲生骨肉多年分离一朝重聚时一个母亲该有的眼神。与父亲在醉酒后看我的眼神很相似,冰冷而刻毒。视线仿若有质,像一股股冷凉的细丝,自每一个毛孔里渗入,恨不能扎进我的身体里,将我的五脏六腑戳成千疮百孔。
“咦?”社会福利部门的工作人员惊诧的说,“任小姐,您眼睛的颜色真与众不同,但您女儿眼睛的颜色好像也不是随您呀!她父亲的眼睛跟我们都是一样的颜色,我们原以为她随您呢……”
母亲眼睛的颜色是特别的,与一般亚洲人深茶色或琥珀色的眼瞳不一样,她的眼瞳黑的纯粹,犹如原始的混沌之初,纯真的表象下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野性与活力。
而我眼瞳的颜色却是深郁的潮蓝色。阴暗又浓郁的蓝,蓝的发黑,黑中透蓝。
既不遗传父亲的茶色瞳眸,也不是母亲纯粹的深黑。但却从没有人怀疑过我的出生,因为我的长相。
我的轮廓与美丽的母亲几乎一模一样。完美的椭圆脸,一双形状美好略带妖媚的杏仁眼,菱角一样的唇形。只不过母亲生的是双清水眉,而我却是父亲那种有些欧化的法兰西眉;她的鼻子小巧微翘,而我则与父亲一样是一字悬胆鼻。
母亲比我长的柔媚,我则比母亲俊俏。
从那一天开始,我生命的轨迹与先前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母亲送走带我来的社会福利部人员,不知道她使了怎样的手段,让那些人始终对我的身份和来历守口如瓶。没有一个人知道曾经的红影星任倩倩有一个十五岁的女儿。从那天起我的名字被改成了洛丽塔,从那天起我开始了在母亲冰凉疏离的厌恶下生活——
亦是从那天起,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被宿命推动着,即将与他遭遇,一同粉墨登场上演这出非同一般的戏。二别墅里这些衣着鲜丽的男男女女让我由衷的感到无趣。他们脸上仿佛永远只有一种表情,就是那种若即若离、似有似无的笑,仿佛已经凝结成了面具。
一群包装精美的假面人,他们做戏的不觉得累,我看着却累了。
偷了些吃的东西,又在厨房的大冰箱里拿了罐牛奶,我避开所有的人,悄悄的上楼,一直上到顶层。那里有一段台阶,台阶的尽头是一扇厚重的木门。推开木门是阁楼,一间很大很大的阁楼。别墅的房顶是三角形的,阁楼就犹如一个巨大的空心三角,墙壁是倾斜的,开着对等的六扇窗户。采光很棒,阳光像质感极佳的透明绸缎自窗外照射进来,铺展在一整片奢华的青檀木地板上。
我喜欢这个空心的大三角,完全把它当做是自己的领域。最喜欢的就是那一整片青檀木的地板。上等的东南亚青檀木,一涡涡回漩水似的天然纹理,古朴厚实,金坚玉润。反手将门关上,我甩掉脚上精致的白色小牛皮鞋,赤裸着脚踩在地板上。我和母亲是在一个月前搬进这幢华丽别墅的,一个月中她忙着准备她的婚礼,而我自从发现阁楼以后,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在这间阁楼里,还藏着一个我的朋友。
“丢丢,丢丢——”我轻声的呼唤。
角落里跑出来一只小小的灰黄色的狗。尖尖的嘴巴,婴儿一样纯真无邪,圆溜溜的眼睛,两只三角形的小耳朵,短短的四只小爪子。
小狗很可爱,就是有点瘦,是我上周在别墅外围的树林里闲逛时,无意间捡到的一只土狗。
这幢宫殿似的别墅周围数百公顷的土地都是属于盛家的,除了一部分用来养殖名贵花草树木以外,其它大部分都是闲置着的。有山有林有动物又有河流,走上一整天差不多才能到头,简直就是个大型的生态园。
这只狗看起来刚满月没多久的样子,路走的还不稳,有点蹒跚,一摇一晃的特别可爱。我发现它的时候,它正睁着一双无辜大眼,使劲抽动自己粉红的小鼻子到处嗅啊嗅,可只在一小片地域打转。我由此判断,这是一只离开了家和妈妈的,迷路的小狗。
我为它憨态可掬的可怜模样所打动,捉住它并把它悄悄带回了别墅,给它取名叫做丢丢。我知道,这样做其实对丢丢是残忍的,带它回家就决定了它再也无法找到自己的妈妈,可我实在是太喜欢它了,所以还是决定占为己有。
“丢丢,姐姐给你带好吃的来咯。”
我蹲在地板上,从傻气的雪纺纱蓬蓬裙里面掏出点心和牛奶。丢丢嗅了嗅,欢呼一声摇晃着跑到我脚旁。这种所谓的白雪公主裙在我看来简直像是个笑话,没见过比这更让人厌恶的愚蠢衣服了,它唯一的好处就是在藏东西的时候很方便。
丢丢很喜欢我带给它的食物,吃的香甜。吃的时候还不时用它可爱的小头蹭我的脚和腿以示感激。我很满足的看着它吃东西,我想我的眼神一定是异常柔软的,嘴角边一定是挂着笑意的吧。这只小小的土狗才来的时候对我很敌视,而现在却是把我当做唯一的家人一样信赖着。
我沉醉于这种被依赖被完全信任的温馨感觉中,忽略了一声响过一声,皮鞋踩在木楼梯上的声音。直到阁楼那扇厚重的木门完全被打开,我都没有惊觉已有人侵入了我的领地。
“谁在那!?”
犹如金属一般冷而硬的男人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一惊,猝然间转首,力度没有控制好,整个人跌坐在地。
蓬松的裙子犹如一朵迅速绽放的白莲花,像反扣着的硕大花朵一般铺摊在我身周。阳光穿透布料,隐约显露我修长纤细的双腿。
长及腰部的头发本来是扎着的,用一串珍珠发饰挽成漂亮的盘发,可是在我转头的刹那,过猛的力度将松松套在发髻上的珍珠发饰甩了出去,头发哗啦一下子打开,水流一样扑散下来。
阁楼里不知为何忽然变的异常安静,连丢丢都停止了吃东西。
只有一记淡薄的吸气声,极轻又极迅速,转瞬即逝——快的让人以为只是自己的误听,但我却是个异常敏锐的女孩子。
脑子里有些晕眩,是刚才回头过猛留下的后遗症,连同脖子也差点扭到,一时间无法抬起。我只是眼看着珍珠发饰在青檀木地板上跳了几跳,咕噜噜的向门边滚去,一直滚到一双锃亮的黑色大皮鞋边。
那只黑色的、一望即知价值不菲的大皮鞋轻轻一抬,将我的珍珠发饰踩在脚下。
“你是谁?”
声音里的强势仿若有质,沉重的自门边兜头罩下,一股无形的压力。
我骨子里的倔强在这样的时候往往具有独立的意识,会自动从我的身体里冒出来。我挺起单薄的背脊,视线沿着他光可鉴人的鞋面、熨烫笔直的裤线一路向上,在后颈微麻的酸痛中,撞入视域里的是一张冰冷的,棱角分明有如雕刻的脸。一张成熟男人的脸。
我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具备了同龄人所不具备的审美,我是能够并且懂得分辨成年人长相美丑的。
眼前的这个三十岁男人是好看的,不仅好看,而且还带给我一种震慑的感觉,一度夺走了我的心神。这种震撼并非一见倾心或者一见钟情,而是我敏感的心事先发出的预警,它在警告我,眼前这是个极度危险的男人。只一眼,他便令人产生不得不臣服的感觉,似乎跟着这个人,世间便再没有什么不能做到,因为他本身就具备了可比天地的无敌力量。
他是无可比拟的,是不能抗衡的,是不可忤逆的,是无法战胜的——这男人那双凉薄深刻的丹凤眼如是告诉我。
我是个天生预感能力很强的人,在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我就隐隐约约的感觉到将会和他发生些什么。他就犹如致命的漩涡,无论我怎样奋力挣脱,最终还是会被他拖进无尽的深渊,覆没。
心告诉我要远离,要小心,可是却抵不过宿命。
我知道他是盛定天,虽然在那之前我们并没有碰过面。
盛定天是盛华年唯一的儿子,在他上面有个姐姐叫盛盈秋。姐弟俩同父异母。大姐盛盈秋是盛华年的第一任妻子所生,盛华年的首任妻子早逝后,他娶的第二任老婆是一位商界同仁的独生千金,两家企业的资金集中以后共同经营才成就了现在如此辉煌的盛华年。只是很不幸,他的第二任妻子依然非常短命。盛定天是盛华年第二任妻子所生的孩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是盛华年产业的唯一继承人,并且还掌管着他母亲娘家的所有资产。
知道他,还是在初入住这幢别墅时,母亲指着盛华年书房墙壁上的一幅两人的合影照片对我说的。
“这个人叫盛定天,他才是盛家真正的天王老子,连老头子也要让他三分。他名义上将会是你的哥哥,但洛丽塔你给我记住,以后见到他,有多远给我躲多远,听到了吗。”
那幅照片小小的,我当时根本也没太在意他,只大概看了眼他的样子,大多的注意力都放在照片里的女人身上。那显然是他的母亲,看样子年龄并不是很大,只是感觉苍老虚弱的厉害,似乎连站着照张相都是件很吃力的事情。女人有一双高贵的丹凤眼,可以想像得出那双眼睛曾经多么的风采卓然,而照片里她的眼睛却黯淡的犹如即将熄灭的风烛。
母子俩有着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据说盛定天的母亲在拍完这张照片后不久便撒手人寰。年仅四十余岁。
而现在,照片里那个被母亲一再告诫要躲避和远离的男人,就出现在我面前。
他距离我说远不远,说近又不近,即使我想躲,也已经无处可躲。而且我那好强的性子也不允许我在他面前像个无助的怯懦的弱者。不仅对他如此,对任何人都一样。
所以我更是挺起脖颈,抬起我的眼睛,大胆的直视他泠泠华灿,犹如冰雪琉璃,又犹如盛夏烈日般的眼睛。
我注意到他狭长而且深刻的丹凤眼睁大了一下,又细细的眯起。视线自眼缝里射出来,不动声色,却犀利。被他那样看着,我觉得我仿佛没有穿衣服,赤裸裸的呈现在他面前,无以遮避,暴露无遗。
真是个厉害的角色。
“问你话呢,你是谁?回答。”他盯审了我一阵,见我毫无畏惧,眼里眸色变幻,懒洋洋的开口,语气是惯有的命令式。
我心里冷笑,不相信这样一个厉害的角色会真的对我一无所知。他一定早就已经把与我母亲相关的一切给查了个底清。即使查了资料还不清楚我,现在看到我的容貌也应该猜到我会是什么人了。
他只是要用这样的方式令我生畏。
盛华年,他是一个习惯了被人仰望,被人视若神明,臣服于他的男人,哪怕面对的是最最稚嫩的婴儿,他也绝不退让。
当时的我心里很鄙视这样的他,不过就是个含着金调羹出世的富家少爷罢了,仗着老子的势,家里的钱,拽什么拽,又不是自己挣的。我想,他也许其实不过就是个色厉内荏的家伙,外强中干而已。
于是我故意没有回答,望着他的眼神里带出几分明显的挑衅,我甚至还对他扬了扬唇角。
本以为他会被我激怒,气的再无半点形象,谁知道他怔了一下以后却咧开嘴唇,笑了起来。他笑的模样显得很俊俏,雕刻似的脸上会出现两道隐约的痕迹。并不是酒涡,比酒涡深刻。只是他看我的眼神却令我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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